2024年11月22日下午,学院组织进行了消防安全月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。学院副院长杨周、实验中心卫洪清、祁赟鹏、学校安全督导张邦劳、新能源高等研究院肖锋伟和各实验室安全员参与了此次检查工作。检查小组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(2024年)的重点内容对学院各区域进行了全面检查。
本次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安全隐患:(1)存放同一种气体的气瓶数量不宜超过2瓶;(2)气瓶未固定;(3)大量堆积空纸箱;(4)有机溶剂存量较大;(5)插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上;(6)使用损坏玻璃器皿等情况。现将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,请相关实验室严格按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实验室安全隐患明细表
序号 | 安全问题 | 涉及实验室 | 备注 |
1 | 种存放同一种气体的气瓶数量不宜超过2瓶 | 2620 | 联系气体公司进行处理 |
2 | 气瓶未固定 | 2630、2611、2620、2407、2412 | 请到实验办领取气瓶固定装置 |
3 | 大量堆积空纸箱 | 2711、2636、2607 | 要求立即清理 |
4 | 有机溶剂存量较大 | 2514 | 要求立即处理 |
5 | 插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上 | 2713 | 要求将插线板有效固定在墙面 |
6 | 使用损坏玻璃器皿 | 2724 | 禁止使用损坏玻璃器皿 |
撰稿:卫洪清 审核:杨周、郑鹏